专利缴费怎么缴费

2024-04-22  25

法律主观:

年费缴纳: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应当在办理登记手续的同时缴纳,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缴费期限届满日是申请日在该年的相应日,此年费可由申请人自己缴纳,也可以由我们代为缴纳。收费标准及依据(一)申请费1、发明专利900印刷费502、实用新型专利5003、外观设计专利500(二)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每年300(三)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2500(四)复审费1、发明专利10002、实用新型专利3003、外观设计专利300(五)著录事项变更手续费1、发明人、申请人、专利权人的变更2002、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的变更50(六)优先权要求费每项80(七)恢复权利请求费1000(八)撤销请求费1、发明专利权302、实用新型专利权203、外观设计专利权20(九)无效宣告请求费1、发明专利权30002、实用新型专利权15003、外观设计专利权1500(十)强制许可请求费1、发明专利3002、实用新型专利200(十一)强制许可使用裁决请求费300(十二)专利登记、印刷、印花费1、发明专利2552、实用新型专利2053、外观设计专利205(十三)附加费1、第一次延长期限请求费每月300再次延长期限请求费每月20002、权利要求附加费从第11项起每项增收1503、说明书附加费从第31页起每页增收(包括说明书附图)50从第301页起每页增收(包括说明书附图)100(十四)年费1、发明专利1--3年年年年年年80002、实用新型专利1--3年年年年20003、外观设计专利1--3年年年年2000注:1费用减缓项目为申请费,发明维持费,发明审查费,复审费和授权以后三年的年费等五项。2申请费,发明审查费和授权以后三年的年费的减缓比例,职务发明为70%,非职务发明为85%,发明维持费和复审费的减缓比例,职务发明为60%,非职务发明为80%。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三条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八十一条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专利权人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通知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金额按照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1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期满未缴纳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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