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证》的前身是《就业失业登记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进行就业和失业登记、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等的合法凭证。
需使用《就业创业证》情形:
(1)失业人员被用人单位招用时,由就业管理服务机构根据需要在登记证内页打印录用信息;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由就业管理服务机构根据需要在登记证内页打印退工信息。
(2)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应到街道(镇)、社区(村)人社基层平台进行就业登记,由就业管理服务机构根据需要在登记证内页打印就业信息;中止就业后,再由就业管理服务机构根据需要在登记证内页打印中止就业信息。
(3)无业人员到户籍所在地街道(镇)、社区(村)人社基层平台进行失业登记时,由就业管理服务机构根据需要在登记证内页打印失业信息。
(4)失业人员凭《就业创业证》享受免费就业服务时,由提供免费就业服务的机构在登记证内页打印或填写服务享受信息。
(5)失业人员凭《就业创业证》享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时,由提供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机构在登记证内页打印或填写政策享受信息。
(6)失业人员凭《就业创业证》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时,由发放失业保险待遇的机构在登记证内页打印或填写待遇享受信息。
(7)失业人员申请就业困难类别认定时,由街道(镇)、社区(村)人社基层平台按规定受理,由区级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审核并在就业创业证内页记录。
扩展资料:
就业失业登记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进行就业和失业登记、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等的合法凭证。
就业失业登记证实行实名制管理,每个证件都与持证人身份证相对应,每位劳动者只能拥有独有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编号,并且证件一定由劳动者本人保管,不得转借给他人使用。
就业失业人员凭就业失业登记证可享受国家和省、市就业扶持政策和优惠待遇。登记失业人员凭就业失业登记证才能享受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和规定的失业保险待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只有凭就业失业登记证才能享受国家、省及地方政府规定的就业扶持政策。
对象范围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劳动者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没有办证的,可以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除此之外,以下8种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后未就业的;从各类用人单位就业转失业的。
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停止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失业的;农民工在本市常住地就业6个月以上失业的;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其他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失业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
劳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女性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就业转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长期失业人员;处于失业状态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军烈属、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贫困家庭中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承包土地被征用人员中的“4050”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除享受国家一般就业优惠政策外,还可以享受重点就业扶助、社会保险补贴等优惠政策。
参考资料:
《就业创业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失业状态,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等的有效凭证。
登记失业人员凭《就业创业证》申请享受相关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如申请创业担保贴息贷款,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和政府职业培训补贴等。
符合条件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应到街道(镇)、社区(村)人力社保平台进行就业登记,可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除了政策优惠,《就业创业证》还是领取失业待遇的主要凭证之一。符合相关条件的失业人员凭此证可申请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由经办机构在登记证内页打印或填写待遇享受信息。
扩展资料
《就业创业证》的前身是《就业失业登记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已发出通知,要求将《就业失业登记证》更名为《就业创业证》。各地已发放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继续有效,不再统一更换。
一、就业创业证,由当地相关部门免费发放并且要求相关机构及时给予登记
1、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的,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和与劳动者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后,应当于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登记手续;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于15日内办理登记手续。
2、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由本人在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
3、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可以到常住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就业创业证